2026年4月24日,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批准iyO公司请求,对OpenAI及乔纳森·伊夫合资项目颁布初步禁令,禁止其使用“io”品牌。该案源于2025年5月OpenAI宣布以“io”命名AI硬件产品,iyO随即以商标侵权起诉。法院认定两标识易致消费者混淆,且OpenAI弃用品牌声明不足以免除风险。法官裁定iyO胜诉可能性高,禁令可防止其投资受阻、品牌受损。案件现已进入证据开示阶段,双方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向法院汇报进展。
2026年4月24日,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批准iyO公司请求,对OpenAI及乔纳森·伊夫合资项目颁布初步禁令,禁止其使用“io”品牌。该案源于2025年5月OpenAI宣布以“io”命名AI硬件产品,iyO随即以商标侵权起诉。法院认定两标识易致消费者混淆,且OpenAI弃用品牌声明不足以免除风险。法官裁定iyO胜诉可能性高,禁令可防止其投资受阻、品牌受损。案件现已进入证据开示阶段,双方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向法院汇报进展。